更新日期:2022 年 6 月 22 日
最新公告
自2002年5月5日起,全面取消配戴口罩的強制令。自2022年4月9日起,取消所有與防疫有關之入境管制措施。意即無論旅客身份為捷克公民、歐盟公民或者第三方國家公民,皆只需護照即可入境,毋須提供陰性檢測、疫苗接種紀錄與入境表格。
**強烈建議**
1. 在出發前務必確認所搭乘航班之航空公司的規定,是否要求 PCR 陰性檢定證明。
2. 投保給付範圍包括感染新冠肺炎與強制隔離等情況的旅遊險。
3. 疫情後航空業人力缺口難以填補,登機程序較以往更花時間,請提早至少三小時到機場準備。
措施與限制
配戴口罩
全面取消,包括進出醫院、藥局以及社服機構時也不強制配戴。確診措施
若於旅程中 PCR 陽性確診,檢測中心會要求您通報衛生站或醫生,並按醫生指示,輕症須在旅館內自主隔離七天,中重症則視需要住院治療。商店、服務與文化場所
- 商店與服務場所 - 正常開放,不受限制。
- 教會禮拜、文化與運動活動 - 正常開放,不受人數限制。
- 健身中心 - 可以正常營運,不強制遮掩口鼻,但必須保持兩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。更衣室正常開放使用。
- 會議室 - 與文化活動、運動賽事同樣規範。
- 餐飲 - 可在文化活動上自由飲食。
- 社交活動 - 各種社交與慶祝活動的人數上限為100人。
- 博物館、藝廊、景點 - 可容納人數 100 %。
- 圖書館 - 可以開放。
餐廳與飯店
於餐廳、酒館、酒吧、舞廳、夜店、咖啡店以及賭場內,建議消毒雙手,並保持 1.5 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。飯店及其他住宿場所皆已開放。運動
- 職業運動 – 允許從事。
- 業餘運動 – 業餘運動員可以一起從事運動,不需要出示健康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。各相關單位機構皆可正常運作。
醫療服務
假如您合理懷疑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並有類似流感症狀(如乾咳、發燒、關節疼痛等),請撥打新冠肺炎熱線:國家公共衛生研究所(Státní zdravotní ústav):
+420 724 810 106 或 +420 725 191 367
捷克外交部(Ministerstvo zahraničních věcí)
+420 224 181 111 或 +420 224 182 425